5月9日,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《廣州市白云區促進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措施》)的通知。
最高1億!最強儲能補貼來了
措施指出,支持新型儲能制造業項目建設。對新引進、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優質新型儲能制造業項目,按不高于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10%給予一次性扶持,同一項目最高1億元。
引導新型儲能產業集聚發展。鼓勵產業園(樓宇/大廈)集聚新型儲能及其生態鏈企業,在符合以下要求的產業園區中,每年遴選優質產業園區一次性給予運營主體最高500萬元新型儲能產業集聚運營扶持。
支持產業科技創新。支持新型儲能關鍵技術上的創新突破和科技成果轉化,對獲得國家級或省級認定的創新平臺,給予最高500萬元扶持;對獲得國家級“小巨人”或省級省級專精特新的新型儲能企業,給予最高100萬元扶持。
支持綜合智慧能源推廣應用。支持建設電力充儲放一張網,強化“智能化設備+場景化應用”高效協同。鼓勵支持在交通、工商業等領域采用“新型儲能+綜合智慧能源模式”,對采用光伏、新型儲能、氫能、充電樁、智慧能源管理等兩種以上且裝機容量超過1兆瓦的用戶側新型儲能項目,自并網投運次月起按新型儲能電站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最高0.2元/kWh扶持,同一項目累計最高300萬元。
加強產業領域金融支持。支持組建規模超10億元的雙碳科技基金和規模超20億元的新型儲能產業基金,加大對新型儲能產業的股權投資;給予在境內外成功上市的區內新型儲能企業最高1300萬元上市扶持資金。
此前2023年12月27日,廣州市白云區政府發布《廣州市白云區促進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(試行)(征求意見稿)》。鼓勵支持在交通、工商業等領域采用“儲能+綜合智慧能源模式”,對采用光伏、儲能、氫能、充電樁、智慧能源管理等兩種以上且裝機容量超過1兆瓦及以上的用戶側新型儲能項目,自并網投運次月起按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.2元/kWh扶持,連續扶持不超過2年,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。
對比此前發布政策,新版政策刪去了“連續扶持不超過2年”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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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gz.gov.cn/gzzcwjk/gzdata/content/post_9639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