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藍皮書》共提出了八條近中期重點任務,包括明確各層次電力市場的功能作用、構建功能完備、品種齊全的市場體系和構建功能完備、品種齊全的市場體系等方面。
一是構建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架構。明確省(區、市)電力市場、區域電力市場和跨省跨區電力市場的功能作用。引導各層次電力市場協同運行,建立不同層次市場的有序銜接機制。有序推進跨省跨區市場間開放合作,擴大跨省跨區交易經營主體范圍。
二是構建功能完備、品種齊全的市場體系。深化中長期市場連續運營,推動現貨市場建設,優化輔助服務市場。推進電力容量保障機制建設,如深化容量電價機制,研究容量市場。探索建設輸電權、電力期貨市場,為市場提供更多風險管理工具。
三是構建適應綠色低碳轉型的市場機制。推動新能源市場化交易,優化新能源市場機制,推動清潔能源市場化消納。完善大型風光基地電力交易機制,探索多類型主體聯合參與市場的方式。擴大綠電交易規模,完善綠證核發和交易機制,提升綠證流動性。
四是構建系統安全充裕、靈活互動的市場機制。激勵靈活調節電源,如常規機組、新型儲能、抽水蓄能電站等,發揮其調節能力。構建用戶側資源互動響應機制,提高需求響應規模,推動用戶側資源參與市場。
五是構建統一開放、公平有序的市場運營機制。規范統一電力市場基本規則和技術標準,提高電力市場交易組織和調度運行效率。加強電力市場交易結算管理,構建統一規范的電力市場信息披露體系,提升市場透明度。
六是構建批發與零售市場順暢協調的銜接機制。優化售電公司在批發市場與零售市場間的價格傳導機制,豐富零售交易品種。提升零售市場服務能力,簡化業務流程,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務。
七是構建統籌銜接的政策、管理和市場體系。做好電力市場與電力發展的統籌銜接,建立電力市場對電力規劃的反饋機制。做好電力市場與安全保供的統籌銜接,強化電力市場對電力保供的支持作用。
八是構建科學高效的市場監管體系。提升監管效能,完善監管方式,如數字化監管,健全監管制度。加快電力市場信用體系建設,建立信用監管機制,強化信用評價工作的公信力。建立健全電力市場評價體系,完善評價機制,建立評價反饋機制。
隨著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加速建設和完善,光伏新能源行業即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。這一里程碑式的進展,不僅為相關企業提供更加廣闊的市場空間,也將為整個行業的技術創新和綠色轉型注入了新的動力。